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忻州市教育局纪检组长--侯忻嵘
(2012年2月21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 锦 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市纪委全会,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2012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11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紧扣转型跨越发展主题,以“三比一树”活动为载体,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目标,以治理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贯彻《廉政准则》,加强廉洁自律
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我们将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住房及公款装修情况、领导干部收入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个人重大事项、礼品(金)收缴、出国(境)、兼 职、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任职等情况建立了廉政档案,填报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实行动态管理。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全年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结合转型发展要求,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政治纪律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增强了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坚定了恪尽职守的信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两个“务必”,树立“八荣八耻”,强化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六项规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三谈两述”。一年来,实施廉政谈话31人次,把党风廉政教育渗透在日常工作中,把《廉政准则》注入每个干部脑海中,让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投身教育事业的同时,廉洁从政、清白做人。
第二,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教育系统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干部素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也直接关系到教育工作者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以纪律作风整顿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建设。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主题,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切实解决好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抓好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服务广大学生家长结合起来,实现我市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全面争先创优。严肃追究不勤政的人和事,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行政效率低下的行为,紧紧围绕教育系统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查摆、整改,切实通过作风转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三治”即治庸、治懒、治散,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不愿学、不善学,不思进取;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作风漂浮、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上班、少上班、态度恶劣等问题。
第三,抓热点,重民生,集中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是集中治理教育乱收费。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突出问题。在临近秋季开学之际,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忻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下发各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迅速开展治理工作。各学校都开展了自查自纠,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全体教师都向学校写了杜绝“三乱”:即有偿家教、乱收费和乱发教辅资料现象的保证书。各学校校长、书记向市局专项治理领导组写出杜绝“三乱”承诺书。8月15日,召开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直各学校校长参加的全市治理乱收费电视电话会,长征路小学、第六中学、第十中学校长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各学校校长在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承诺。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在市治理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三乱”现象明显减少,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按照规范学校办学的要求,加强了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情况的监控和检查力度,确保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坚决杜绝“乱收费”或变相“乱收费”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努力降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减免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加强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规模轨制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原则。
三是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继续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忻教字[2008]55号)文件精神,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继续巩固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清理规范的成果,加快推进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年内有了实质性进展,达到省教育厅要求。
第四,加强小金库治理
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清理各科室的“小金库”,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得截流、挪用私存有关费用。5月初召开专项会议,机关副科、市直学校副校长以上干部100多人参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并就此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对局机关20个科室(行政科室9个,事业科室11个)、20个市直学校的重点治理,各科室各学校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安全行政、依法行政。
第五,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案件查处
春季开学以来,以治理乱收费为突破口,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对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计抽查学校101所。其中:高等专科学校3所、职业学校14所、高中学校17所、初中学校28所、小学及幼儿园39所。严查了乱订教辅资料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惩了顶风违纪的行为,切实减轻了学生及家长的负担。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突出查办民愤极大,影响极坏,社会反响强烈,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破坏发展环境,加重学生负担,影响行业风气,损害教育形象的典型案件。全年查处各类违规案件101件,市局办理35件,各县(市、区)办理66件,对加重学生及家长的负担,乱订教辅资料谋取私利,顶风违纪的某县实验小学进行了重点查处,免去原实验小学校长职务,并向市监察局提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对某县两所小学收取转学生桌凳费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分别给予两所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某中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查处,给该县纪委送达了责任人纪律处分的建议。对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收取好处费的某县教育局大学生助学贷款科科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上班时间玩电脑的某县教育局工会主席张某、干部胡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震慑了违规违纪行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六,加强党务政务公开
按照中央、省、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要求,全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招生考试、职称评定和中小学收费等工作,通过公开栏、媒体公示、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的政策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市直各学校在春季、秋季开学前都将新的收费项目、标准等制成图版悬挂在学校门口,向学生家长公开,学校负责人还在当地电视台、报纸进行承诺,使学校收费行为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此外,加强了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有三个县接受了省里的考核验收,使我市教育收费示范县达到8个,占到57.1%。
2011年,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就教育系统而言,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创新不够;二是某些学校违规办学、违规收费、教师有偿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的“三乱”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落实市委“3581”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以邓 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好服务、提供保障。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抓好责任落实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和当地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使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加大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市委董洪运书记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带头弘扬“九种新风正气”,带头落实“八个破除、八个勇于”,争做思想纯洁、作风纯洁的示范者、引领者和维护者、争做良风美德、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自我提高。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铺张浪费等作风。推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加强党的纯洁性,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机关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我市教育系统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党的惠民政策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的监督。一是要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要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重视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三是要加强对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整合力量,加强督办,切实抓好落实。
第三,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对中职资助政策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按照有关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复查,按照已经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三是加强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监管和治理力度,认真按照国家有关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督促、认真执行。五是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按照教育厅规定: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签署《责任书》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全面部署、及时组织,按照隶属关系逐级签订。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要向市教育局备案并抄送市教育局纪检组;3.《责任书》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4.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承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对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认真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实施,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与此同时,各县(市、区)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组织监督;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强化自我监督。
第五,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创优发展环境
今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整治庸懒散软,严查吃拿卡要,严肃“五不准”。全市教育系统要把纪律作风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畴,列为重点评议内容,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心浮气躁等不良作风,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要继续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职的行为,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警戒懒散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腐败者,树正气、刹歪风,着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第六,继续加强考风,严肃考纪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考风、考纪作为工作的重点。一是精心组织、严密各项考试制度;二是加强巡视,严防重处考场作弊行为;三是严肃考试纪律,责任追究到位。不仅要组织领导考试中的纪律检查,而且要亲临各考区、考点、考场实地指导,严格审查考生证件,有效预防冒名替 考、办假证、填假表,蒙混过关的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惩治各种违规作弊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第七,切实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98号)文件中,确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及时收取,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应及时退还;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严禁将讲义资料、取暖、电子阅览等教学管理范围的事项,作为服务性或代收费事项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学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更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第八,加大惩处力度,严查各类案件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所反映的案件线索的收集、分析和处置,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案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追究那些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知难而上,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核心在领导。教育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时刻保持思想上、政治上清醒和坚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要加强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责任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学习常态化,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四提高、四保证,即提高政治意识,保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性意识,保证党的纯洁性;提高大局意识,保证党的创新性;提高责任意识,保证党的忠诚性。努力造就一支既懂党务又懂业务的复合型党务工作队伍。
第二,要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学校党委(党组)要承担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行政领导班子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推;要建立起纵横贯通、涵盖全面的责任体系;要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
第三,要严格要求。要以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以比学习、比奉献、比廉洁、树形象的“三比一树”活动。倡导“忠诚、惩恶、担当、廉洁”的价值追求,在系统上下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团结合作的和谐秩序和奋发有为的工作局面。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杆,创新工作理念,挖掘自我潜能,掀起“比、学、赶、创”的热潮,在反腐倡廉、转型跨越、赶队前行、进位争先的广阔舞台上展示新风貌、树立新形象、做出新贡献、赢得新口碑。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在实干,核心在落实,让我们精诚团结,奋发向上,把思想统一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集中到扎实工作上,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实现教育事业全面持续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