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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教育局部署冬季校园安全工作

2012年12月12日 08:15:06 来源:忻州教育周刊 访问量:432

  11月27日,忻州市教育局召开会议部署冬季校园安全工作。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市直各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校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对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作了部署。市教育局局长赵润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发生在晋中寿阳县的“11·23火锅店爆炸事件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11月26日,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了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要吸取教训,落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要求各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学校和幼儿园被列为排查的重点。会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领导,动员师生,迅速开展安全排查专项行动;要广泛宣传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师生吸取“11·23”事件的教训,科学使用燃气、电器等设备;要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排查压力容器、燃气、实验室危化品、消防设施等重点设备设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积极整改,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

  赵润林强调,校园安全是保证一切教学活动开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保证师生和校园的安全是学校和教育部门最基本的职责。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大面积提高安全系数、全方位唤醒安全意识、多形式落实安全措施,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工作常态化。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明确和落实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局有关科室要全面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包县、包校责任制,构建校园安全网络,营造安全、祥和的校园环境。

  相关链接: 冬季校园安全注意事项

  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应急安全指示灯等;在教室、宿舍不擅自使用电器设备。学生公寓不乱拉乱接电线,特别是电线不能上床。不使用劣质、“三无”产品的电器和插座,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夹板,电吹风、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功率违禁电器。不点蜡烛,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在实验室、图书室,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使用完毕应认真进行清理,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还应清除杂物和垃圾。尤其是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更要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定。中途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严防燃烧垃圾引起火灾,垃圾里可能有可燃可爆物,如液化气残液、玻璃瓶、废旧液体打火机等,一旦燃烧就有爆炸的可能。

编辑:焦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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