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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三中国旗班制度

2010年03月09日 11:33:02 来源:忻州市第三中学 访问量:1403

 国旗班的指导思想 
为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健康成长。我校国旗班通过日常的升(降)国旗仪式对青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这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校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旗班队伍建设,并使其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道路,进而更好地为我校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服务,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国旗班成员基本要求
(一)国旗班全体成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为行为准则,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爱国情操。严于律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进行升降国旗仪式。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有高度的集体主义观念。
(三)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头脑。
(四)意志坚定,勇于开拓、创新,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五)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
(六)日常行为规范得体,与国旗班成员身份相衬,在同学中树立榜样示范作用。
(七)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充分体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面貌。
(八)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勤奋刻苦,热爱学习。
(九)一切行动服从组织安排,在执行任务时实行班长负责制。
(十)每次集合不得无故缺勤,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 国旗班班训
团结的气氛 向上的思想 过硬的本领 严谨的作风

第四条 国旗班最高目标
对外宣传我校,把国旗班建设成为在校内校外具有影响力的国旗护卫队伍,显示出我校学生精明强干、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忻州市第三中学树立起一面活动的旗帜。

第五条 国旗班的组编
由学校团委总负责,成员从我校学生中经严格选拔并经过统一规范训练后共同组成我校国旗班。
国旗队成员组编如下:
主持1人(要求仪表端庄、普通话流利、声音洪亮清晰)
升旗手2人(两人身高一致,仪表大方,音乐节奏感强)
持旗手1人(仪表大方得体,步操整齐,四人身高相差不大)
护旗手(要求与持旗手一样)

第六条 工作范围和要求
一、工作范围:国旗班负责星期一早上升旗仪式,各小组负责一周内每天升降国旗工作。各按次顺序升旗
二、工作要求:
1、周一全校升旗仪式要求:
国旗队携带国旗(持旗手于晨检前到团取旗)提前三分钟准时到达出旗地点做好升旗仪式的准备。 根据学校规定时间准时举行升旗仪式。不能无故不到,如有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队长请假

国旗班队长负责监督与指导国旗队组队、点名,升旗等事宜。
若遇异常天气或其他特殊状况,取消周一的升旗仪式,推到下周举行升旗仪式。
2、周二——周五升降旗工作要求:
切记每天早上早读前升旗;下午放学后降旗;切勿让国旗留在旗杆上过夜,并做好保管工作。
遇雨天可不升旗或推迟升旗;若中途下雨,必须在课间时间降旗,收好;若中途天气转好,应在课间时间升好国旗。
 若遇其他不能升旗情况,如旗杆损坏等,应马上报告团委,可以推迟升旗时间或暂停升旗。

第七条 注意事项 
1、学校团委事先对国旗班进行规范化训练,熟悉升旗仪式各环节,动作准确,精神抖擞,步伐一致。
2、每轮流值周,负责每天的升降国旗工作。当值国旗队要认真保管好国旗,并做好国旗的移交工作。 
3、对每组升旗活动进行考评,每月评选优秀升旗小组报校团委,经团委审定后给予表彰
4、国旗队必须在上一周五检查旗杆、国旗等问题,若发现不妥或升旗时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团委 
5、国旗班所有成员必须爱护国旗和有关设备。发现国旗及旗杆等有破损情况,须及时上报校团委并予以更换。 
6、国旗班定期开展国旗教育和爱国教育,以提高成员的素质。 

7国旗班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国旗班的荣誉放在首位,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不搞对象等,不做危害国旗班声誉的事情。

8军装必须穿戴整齐擅自和队友互换,对军装必须爱护,保持军装的整洁,如发现身着军装不扣扣或是把军装搭在肩上,围在要间者,给予严肃处理

9队员身着军装代表军人的形象,除升旗或参加学校的活动外,不得随意穿着军装。

10严格遵守队列场纪律。严格执行,服从制度,对于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1训练时不准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当其它活动与国旗班训练相冲突时以国旗班训练为重。 
12、当值小组必须认真完成当日的升旗活动,不得自行调换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则要向国旗班班长汇报,并由国旗班班长进行调整。 
13、如果天气正常,而当值的升旗队未按时到达升旗地点或缺席,则由国旗班班长组织升旗,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团委 
14、如因国旗班班长或当值的国旗队成员的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后,将根据后果及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 评比标准

每学期末进行总评比,评出优秀小组
第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编辑:焦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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