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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我校举行

2014年04月10日 08:09:25 来源:忻州市第三中学——焦秀峰 访问量:1877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设施以来,忻府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未检的工作重点,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活动, 4月9日下午,忻府区检察院牛文检察长、副检察长赵立新带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们来到忻州市第三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帮助青少年建立基本的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忻府区教育局局长张爱文出席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仪式由校长张小红主持。
  启动仪式上,忻府区检察院检察长牛文在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以及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对于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等问题后,向我校学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学好知识的同时更要学好法律;二是学会自我保护,防止不法侵害;三是为将来做好规划,把握自己命运,成为栋梁之才。区教育局局长张爱文从教育系统方面提出四点做法:一是要创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形式,采取基地式教育,扩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空间;采取庭审式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直观性;要采取社会实践式教育,让青少年在法制教育中体现自身价值;二是要找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切入点,牢固树立“为学生一生奠基,对民族未来负责”的工作理念,以五大主题教育为抓手,以“三共” 策略为推进,为学生终身发展创设良好的基础素养;三是希望同学们利用节假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法律宣传志愿者;四是要加强教师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启动仪式后,与会领导为学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宣传手册》,并在现场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以及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对于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等问题。
  启动仪式结束后忻府区检察院赵立新副检察长为学生们作了主题为“阳光少年,快乐人生”的法律讲座,通过身边发生的几件典型的案例告诉同学们有关犯罪及构成要件、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刑事案件封存等法律规定,现场同学们时而发出惊奇声,时而发出轻笑声,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灌输。之后,检察官们又走进教室与同学们展开互动,不断有同学举手提问,对大家提出问题,检察官们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解答,迎来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校园内,由忻府区检察院未检科精心设计的“阳光少年,快乐人生”为主题的一块块宣传画册,配以漫画,案例,寄语,寓教于乐,加之检察官娴熟的解读,学生们看得认真,听得仔细。
  今后我校将与区检察院联手打造“阳光少年,快乐人生”为主题的检校共建长期协作机制,通过对涉罪学生进行跟踪帮教,选派优秀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授课等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科学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化预防体系常态化建设。
启动仪式现场
忻府区检察院检察长牛文发言
忻府区教育局局长张爱文发言
忻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立新作专题讲座
学生们聆听
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牛文检察长向学生们讲解宣传资料
张爱文局长与同学们交流法律知识
检察院讲解员向学生们讲解宣传资料
“阳光少年,快乐人生”法律讲座
赵立新检察长走进教室与学生们交流
学生提问相关法律问题
我校学生设计的法律知识宣传版面
编辑:焦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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