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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意见通知

2011年09月07日 12:53:58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访问量:427
忻州市教育局文件
 
忻教字〔2011〕10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2008年9月,我市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随着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稳步推进,教育系统内部教育管理者、教师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新课程实验教师全员培训的作用正在显现,校本研训普遍开展,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方式正在发生着变化。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学校内部管理的新体制、新模式正在形成。在教育系统外关注、支持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高中教育工作,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战略目标,近三年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投入达到9.92亿元,基本完成了《2008——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基础建设规划及分年度实施方案》的建设任务,保证了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
但是,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发展不平衡,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工作的指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促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确保新课程实验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课程管理,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新课程方案的实施首先要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关键是开齐、开全、开足国家课程,核心是要转变教育理念、改变教学方式。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要把开齐开足所有的课程上升到是否端正办学思想、是否贯彻教育方针、是否实施素质教育、是否对学生的终生发展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各学校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广大教师继续加强对各学科课程方案、标准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认识,在保证国家课程开足、开全、开齐的前提下,科学有效的开好校本课程。通过开设具有鲜明特色的课程,凸显学校办学的特色。从落实三维目标出发,真正做到把握好目标,开发好教材,把课堂还给学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寻求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完善基于模块的个性化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完善学生选课和选课指导制度,要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要科学使用教材和学校课程资源,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障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参与社会实践。要切实保证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和场所,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
  3.重视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开设。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要依据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确定课程的目标,目标定位着重培养学生以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创造性学习,形成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会判断问题价值,并能获取信息、分析和使用信息从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学校要根据各自的总目标,构建以过程研究为主线的目标系列,并以学年为单元,确定分阶段的课程目标。
二、把握新课程实验的重点,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主旨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阵地和基本途径。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点。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根本方向,要把课堂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定位在教师指导下启发学生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使课堂成为学生主动学习、学会学习的学堂。要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从传统的以教为主转变到以学定教、多学少教的指导思想上来,在教师的精心指导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内在积极性。因而教师要精准把握课标要求,全面把握学情,充分地使用教材、开发教材,教学目标的设计最大限度地贴近学生学习的最近发展区。课堂教学的过程要形成师生互动、平等参与的局面,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探究、勤于动手,要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保护发展学生的好奇心和兴趣爱好。要有针对性的鼓励学生发现问题,批判反思。各高中学校要鼓励教师大胆探索有效教学方式,形成适合本校实情的教学风格。改变教学方式死板单一,学生被动接受、个性压抑,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的传统做法。
各高中学校要充分认识在国家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形势下,普通高中教育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高中学校要立足于自身的办学条件、文化积淀、办学资质以及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形成特色办学,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高职业教育。
三、建立校历制度,统一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设置与课时安排
建立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校历制度,统一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开学、放假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制定并下发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安排建议(附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建议”编制本校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表,制定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共计8个学习领域、16个科目,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选修包括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是国家课程,选修Ⅱ是地方和学校课程。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包括寒假3-4周、暑假7-8周)。每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按5天、总计35课时安排教学。课程安排不得超过周课时总量。
2.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位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
(1)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学年共计270课时、15学分,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周3课时。学习活动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学段课时总量合理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使用。
(2)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观、考察、生产劳动等),获得2学分。社会实践三年不得少于3周,获得6学分。
(3)学生在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建议学校分别在高一和高二年级集中安排1周参与社区服务。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走进社区、农村,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和新农村建设。普通高中学校要统筹安排课程、合理分配课时。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在高一年级安排选修Ⅰ和选修Ⅱ课程。高三下学期在安排总复习的同时,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积极组织并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创新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鼓励形成各具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体系和实践模式。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理、化、生实验和技术类课程的开设,严格按照各科教材规定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项目内容及实验教学的规范要求,开齐、开足各科实验和技术类课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把学生参加并完成各科实验操作的情况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理、化、生实验和技术类课程操作考试的平时成绩,并作为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末进行严格考核。
四、进一步完善学分管理和学生综合发展评价制度
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把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发展报告》的填写质量作为对班主任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学分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负总责,设立具体职能机构,选拔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领导和干部专人专管学生的学籍、考籍、综合素质评价和《发展报告》的填报工作。真正做到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上传及时、档案规范。各普通高中学校每学期末,都要组织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如实填写《发展报告》纸质版并扫描为电子版。下一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将电子版上传至市教育局基教科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库。高三年级毕业生在每年4月底前将《发展报告》纸质版全部填写完毕,并将电子版上传至市教育局基教科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库,5月底前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由市教育局审核、发放毕业证书。
五、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以市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既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保障和促进所有高中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所需的正常经费和必要设备,统筹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这一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良好秩序,做到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监考、规范评卷,严肃考纪考风,完善工作制度。
1省统考科目补考时间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末,以市统一命题(信息技术补考由省统一组织),由普通高中学校具体组织。
2.语文、数学、英语3科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执行校考原则。市教育局从2012年开始,组织语、数、外3科以市统考,包括以市统一命题、评卷、登分、比较分析、试卷抽样等。以校划定等第,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高中学校根据自身需求,志愿参加,时间安排与每年学业水平考试省考科目同时进行。
3.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考试规程,由各普通高中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市教育局进行抽考,以评估该校实验教学的开展情况。
4.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艺术(含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校本课程等考查科目,由各普通高中学校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
5.各普通高中学校务于每年3月底前将高三毕业年级学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除外)上传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库。
六、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普通高中学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学校管理,抓好课程方案的落实,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要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尽快完成三年基础设施建设的扫尾工程。督促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帮助各普通高中学校提高教育技术准备水平,尽快达到省定标准,实现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
2.建立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视导制度,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的指导、引领作用。新课程方案改革的重点是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因此加强教学的研究、指导、服务是不可或缺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研工作的领导,以市建立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视导制度,经常深入普通高中学校,了解情况、指导教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基层学校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困难。办好忻州教育网-高中频道,创造条件,为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改创设研究、交流、共享和服务的平台。进一步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出现新的、更好的发展。
3.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本校新课程实验实施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全面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方案的研究和学习,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重新认识普通高中的性质、任务,明确课程设置的领域、科目、模块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清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之间的关系,选修课、必修课之间的关系,选修I、选修II、校本课程、学生社团、课外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与学科研究性学习形式的关系等等,努力深化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学习和理解,尽快使每一位教师、特别是每一位校长,都能够变成自觉的行动。要充分发挥高中校长协会的作用,加强校级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的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制度。市、县(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不同阶段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不同要求,定期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下发督导通报,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对普通高中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督促、指导各学校不断改进工作,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忻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抄报:省教育厅体卫处、市政府办公厅、梁洁常委
编辑:焦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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