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文件
忻教字〔2011〕124号
关于举办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示范教学观摩
研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增强教学过程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探索新的课堂教学模式,构建高效课堂,决定组织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在原平市、五寨县所属高中开展示范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进一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索的学习模式,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形式
从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技能大赛优胜者中选拔组建骨干教师团队,分组深入原平一中、范亭中学、五寨一中,根据实际教学进度随班开展示范教学活动,活动采取同课异构的形式,每科由两名授课人对不同班级讲授同一课题。各高中学校派教师分科随堂进行教学观摩,课后组织集体研讨、交流。
三、活动要求
1.授课人根据活动学校提供的课题精心设计教学案,并力求突显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导向,注重三维目标的全面把握和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全面展示自身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高效课堂驾驭水平。
授课人讲授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0分钟,教学案用A4纸统一打印60份。
2.承办示范观摩教学活动的学校提前作好课时调整和授课人食宿安排。
3.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教师,由一名负责人带队,按时分科参加教学观摩活动。活动地点在五寨一中时,西部八县对应学科教师要求全员参加;活动地点在原平一中、范亭中学时,东部六县对应学科教师要求全员参加;鼓励各学校全程参加教学观摩活动。
4.参加本次教学观摩活动讲课的教师由所在学校给予适当的补助。
忻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抄报: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厅、梁洁常委